2023青白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规定
青白江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在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按照《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程序报批。
青白江区全域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违反规定怎么办?
由公安机关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擅自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由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