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时间:
2022年11月15日8时起,暂定3天。
➤11月15日起斗门区部分区域进行临时交通管制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珠海市斗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8时起,对井岸镇珠峰大道(西埔市场段)-西埔路-金泰路-贵乾路-沙仔村路-环山西路-西埔七巷-西埔三巷-西埔二巷-文明路-珠峰大道(西埔市场段)围合范围及乾务镇南山村、新村村、三里村、沙龙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范围和五山美福工业城范围,沙龙居委会横冲片区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点击查看详情】
扩展资料: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