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0—24时,武汉市新增5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经开区东风阳光城青荷苑5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居住于江岸区解放公园路19号,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居住于江岸区胜利街兴无村,为10月27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居住于江岸区黄孝河路49号,为10月30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于江岸区豪景名苑,为10月27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7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7:居住于江岸区鄱阳新里,为10月27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2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8:居住于经开区东风阳光城青荷苑5栋,为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9:居住于经开区观澜高尔夫2栋,为10月30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0:居住于硚口区航空路13号附23号,为10月28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8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1:居住于硚口区紫润明园8栋,为10月24日通报的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2:居住于硚口区宝丰二路5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3:居住于蔡甸区叠翠园10栋,为10月28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4:居住于汉阳区新长江香榭琴台3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5:居住于汉阳区玫瑰园西村11号,为10月26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5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6:居住于汉阳区新澳蓝草坪18栋,为10月22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7:居住于汉阳区董都华廷大排档门面,为10月29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2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8:居住于武昌区姚家岭新城二栋,为10月29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9:居住于江汉区西北湖路铸造宿舍17栋,为10月27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9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0:居住于江汉区华南国际广场B1栋,为10月27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3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1:居住于江汉区金利明珠花园2栋,为10月27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2:居住于江汉区金利明珠花园1栋,为10月29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9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3:居住于江汉区富康小区12栋,为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4:居住于江汉区北湖小路52号,为10月28号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5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5:居住于江岸区香港路168号附近,系无症状感染者3的风险暴露人员,在重点人群管控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6:居住于蔡甸区叠翠园1期10栋,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7:居住于蔡甸区汉阳大街80号,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8-29:居住于江汉区富豪花园,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0-31:居住于江汉区金利明珠花园,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2:居住于江汉区葛洲坝国际广场9栋,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3-34:居住于江岸区澳门路湖边坊社区,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5:居住于江岸区解放公园路邮电新村宿舍,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6:居住于江岸区苗栗小区25栋,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7:居住于江岸区湖边坊小区25栋,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8:居住于江岸区光华路7号,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9-43:居住于江岸区鄱阳新里,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4-45:居住于江岸区洞庭街40号,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6:居住于江岸区洞庭街37号附近,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7:居住于江岸区声直大厦A座,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8:居住于汉阳区青石小区11栋,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9:居住于汉阳区桥东村46号,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0:居住于汉阳区朗诗绿色街区3栋,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上述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人员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