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核销
1.用户到店消费时,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上买单支付或出示建行生活钱包付款码支付,具体以商家说明为准。使用时,开通钱包的预留银行卡手机号须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2.消费券须用户本人到店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
3.消费券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23:59:59,逾期未使用视为用户自动放弃,不再补发消费券。
4.消费券核销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退款金额扣除核销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消费券按到期时间来计算是否继续有效。消费券有效期内发生交易退货的,消费券原路退回,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在消费券有效期后发生交易退货的,消费券不再退回,不再补发消费券。资金拨付后,如发生退货交易,由建行济南分行退回补贴金额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如补贴资金已向商家拨付,建行济南分行负责向商家追回已清算资金,并退回补贴金额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为(开户名称: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账号:5319022410108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5.本次活动消费券不累计、不可拆单,不可提现、拆分、退补或转赠,不可用于储值等后消费方式。对疑似刷单套现商户和用户,建设银行有权问询调查、拒付补贴款,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