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六医院就诊须知
为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内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门诊预检分诊工作,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出示等多种方式,查看就诊患者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规定要求,请各位市民来宁波市第六医院就诊时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如需要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请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并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