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奎文区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1月24日18时起,将我市奎文区梨园街道绿城诚园小区2号楼、潍州路街道水岸华庭9号楼、大虞街道丹桂里小区7号楼、北苑街道同心园小区14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奎文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