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上海居住区的绿化,有了新“规矩”。今年3月1日起,《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将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29日。该办法由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房屋管理局制定,旨在加强上海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办法》明确,居住区绿化调整应以保证房屋安全为前提,以保护原有小区的绿化面貌为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情形,兼顾树木品种优化,树木能通过修剪的,不采取抽稀的措施;能通过抽稀的,不采取迁移的措施;能通过迁移的,不采取砍伐的措施。
《实施办法》还对树木迁移的条件作出了详尽规定。符合树木迁移条件的,将由业委会拟订绿化调整方案,经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在小区内公告不少于5天,向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执行。
哪些树木需迁移,哪些树木又可砍伐?《办法》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迁移的申请:树木严重影响业主或房屋使用人采光、通风的;树木严重影响房屋安全或其他设施安全的;树木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砍伐的申请:符合上条所列情形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树木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
若要迁移或砍伐居住区的树木,应按照下列程序执行:方案拟订、方案公示、征询意见、结果公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