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新老城区继续施行在禁放区内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售、禁燃、禁放时间:禁放区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售、禁燃、禁放范围:南起城南保庄圩、寿县汽车站一线,东至东津渡大桥,北至北门外河道(原靖淮桥),西至跃进河。
三、责任追究:县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大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买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反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规定;提倡采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祭祀、简办红白事等,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古城;倡导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举报电话:110
寿县禁放办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