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为方便考生,笔试时间安排在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当天下午。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所在市参加笔试。报考人员于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常规选调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分数线。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推荐报名表》交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同时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市分别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到县(市、区)。
(3)面试。根据疫情形势,通过集中面试或线上视频方式,开展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考点同一场次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的面试最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