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电子稽查工作责任,枣庄中心狠抓风险防控,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针对住建部住房公积金远程电子稽查系统的反馈结果,形成高效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向各部门下发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每月通报整改成果。截至2022年底,根据住建部电子稽查系统反馈,枣庄中心风险防控成绩由2022年初的省内第七名,上升到第二名。
抓住风险防控“一个核心”,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为做好电子稽查整改工作,引导中心各科室、各部门确实提高思想认识,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一个核心思想:“动真刀、使真劲,对标先进,问题导向,杜绝观望”。通过确定各部门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了责任分工明确、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一心抓整改的良好局面。同时教育大家充分认识电子稽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心领导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完成整改的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风险防控二个重点,由点到面,不断扩展
把缴存业务作为重点。按照《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规程》要求,对筛查和梳理出的缴存类重要指标,分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动态分析缴存基数、缴存比例、非法定年龄缴存等疑点问题数量变化趋势,精准找出问题产生根源,通过制定问题与措施一对一、点对点结合的整改方案,实现了缴存类重要指标疑点问题全部清零,并定期开展 “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改成果。
把基础数据作为重点。针对稽查工具推送的证件号码、家庭收入、身份证格式、服务监督等风险隐患问题进行了核实整改,根据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缴存账户、贷款账户信息摸底排查工作,通过指导缴存单位和前台工作人员把握业务数据录入细节,及时完善业务基础信息,力求做到基础数据准确无误,共完成关注指标类问题整改5000余条,有效降低了中心风险隐患问题存量数据。
实行“防、查、改”三位一体防范,不断强化风险管理
立足于“防”。把“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坚持政策防范和技术拦截“双墙防御”,坚持事前预警和事后稽查两手抓,时刻保持严厉打击“骗提骗贷”的高压态势;实行专题案例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今年以来共举办专题培训4次;建立风险预警提醒制度,发布二手房提取等风险预警通告14次,提醒各部门重点防范;颗粒化业务风险点,嵌入信息系统控制参数643个,变“人控”为“机控”,例如,如老旧房屋、购房金额与公积金提取额度相近的,同一套房屋频繁交易的,纳入信息系统风险提示,一方面出台有针对性的核查措施,同时人工跟进严格审核,如要求提供购房资金转账记录等,从而堵塞现有漏洞,预防再出现同类情况。
立足于“查”。健立完整的内部稽查机制,形成长效不间断。实行年度业务稽查全覆盖、季度专项稽查全环节、日常抽查检查高频率,内部检查贯穿业务全流程,举一反三,开展电子稽查整改“回头看”。2022年,枣庄中心开展了一次年度业务全面稽查、一次“打击骗提套提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稽查、针对住建部监管平台反馈问题、虚假二手房交易、行政执法证据材料等开展了三次日常抽查检查,每月都要对各管理部分中心上报的住建部电子稽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对。
立足于“改”。对于内部稽查、电子稽查工具检查、外部审计时发现的问题,落实“问题整改清单”责任,全面整改,按时销号,定期通报评估“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防止改后重犯。稽查科坚持每月下达新增整改任务清单,每月统计整改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整改项目进行再梳理、再通报,确保风险防控常抓不懈。由于措施扎实、针对性强,今年以来成功追回骗提公积金68人248.5万元。电子稽查工具反映的“问题清单”全部销号。
坚持风险防控“四个步骤”,不断消除隐患风险
为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电子稽查工作责任,杜绝公积金业务操作中的漏洞和存在的风险隐患,更好的规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枣庄中心制定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规程》,从不同维度研判中心业务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通过分类、认领、排除、整改四个步骤,按照“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原则,挂图作战、逐个销号,共整改各类疑点数据1.5万余条,提高了中心整体业务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为推进“安居来枣公积金 ”建设提供了高质量数据支撑。
两年来,枣庄中心以电子稽查整改工作为契机,狠抓风险防控,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针对住建部电子稽查系统报出的问题,形成高效常态化工作机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工作成果,经住建部电子稽查系统反馈,电子稽查疑点率为12.08%,风险防控成绩从省内第7名提高到第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