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终身制”,违规办学将被降级,同一校区高中规模不超过60个班、各年级班均学生不超过50人……我省近日出台新修订版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引导地方和学校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教育投入、聚焦教育治理、提高办学质量。
据了解,新修订的评估办法重构了达标高中的评估体系。从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特色建设、五育并举、校园设施、教育装备及奖励等9个方面,统领30个相应的评估项目。评估办法将“党的建设”单列为评估项目之一,引领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同时,评估办法突出“五育并举”。将“德智体美劳”分别作为评估项目进行考核,引导学校树立科学质量观和正确办学理念,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除此之外,还将“心理健康教育”单独作为评估项目,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
在课程实施方面,评估办法除了在“课程管理”项目中对课程实施提出整体的规范要求,还在“五育”下设的各项目以及“领导班子”“教师配备”“教师素质”“心理健康教育”等项目中明确课程管理及实施的要求,促进学校进一步重视课程管理与实施,落实国家意志。
评估办法还优化了评价标准。一是在评估标准上,在党建、德育、安全、心理健康、劳动教育、教材教辅管理等方面保持各级别标准的一致性。同时,在其他评估项目、指标上,则体现了各级别学校的不同要求,在定性定量等方面体现一定的差异性。二是更加坚持实事求是和适用原则,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备要求,引导学校根据发展需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但避免过度追求“高”“全”“新”。三是在加强评估标准规范表述的同时,充分考虑基层和学校的操作性需求,结合以往评估的工作经验,此次在备注和指标说明方面,就相应指标进行详细说明解读,引领地方和学校正确理解、精准实践、以评促建。(记者 储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