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A股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收到监管部门预罚单。近日,泽达易盛(688555)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该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信披违规行为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未来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2022年3月17日收盘时持有的泽达易盛股民可搜追寻证券网或吴立骏律师入口报名参加。
IPO财务数据涉嫌造假
公告显示,泽达易盛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一是《招股说明书》中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二是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三是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泽达易盛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第八部分称“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但经查,隋田力通过梅生持有泽达易盛600万股,通过杨鑫持有270万股,合计持有870万股, 持股比例13.96%。
上市之后,泽达易盛继续通过上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020 -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虚增利润1.09亿元。其中,泽达易盛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52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59.51%,虚增利润8246.92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88.97%;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7104.3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21.59%,虚增利润2665.7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56.23%。
此外,泽达易盛在2020年年报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当年泽达易盛、浙江金淳分别与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两份资管计划合同,合计转入1.2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泽达易盛通过上述两个资管计划,合计将1亿元投向泽达易盛关联方。2021年,泽达易盛还存在虚增在建工程3632.06万元的情况。
监管部门拟开出逾8000万罚单
基于公司的以上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044万元罚款(其中因欺诈发行被处以非法所募资金20%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以及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岚分别处以3800万元、13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
事实上,在此之前,泽达易盛已经信披违规不断。2022年3月3日,公司刚因委托理财额度超过市值50%且未经股东大会审议,被上交所监管警示。委托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就包含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3月17日,泽达易盛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泽达易盛主营业务是食品、药品生产及流通领域的监督服务信息化和农业信息化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三季报显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538户,较上期减少3.99%,营业总收入为6666.29万元,同比下降68.60%,符合条件的股民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到电子邮箱13391339370@163.com报名加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