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2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华林街光复中路206号、光复中路216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热点资讯2022-11-21 11:04:41智慧百科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2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华林街光复中路206号、光复中路216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