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充嘉陵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禁放区域及时间:
嘉陵区火花街道、南湖街道、都尉街道、文峰街道、西兴街道、河西镇行政辖区为禁放区城。
禁放区城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处罚标准:
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 1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