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样范围
(一)我区27个镇街辖区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若有上门检测需求的,可提前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对接,由村(社区)安排上门采样。3岁以下婴幼儿,行动不便、卧病在床等无社会面活动且未接触社会面活动人员的居民,可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筛查。
二、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14:30—20:30(6小时内完成核酸采样,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集中采样服务只针对“渝康码”正常人员。
(二)“渝康码”异常人员(红码、黄码、弹窗)务必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并按村(社区)指引到指定医疗机构采样点进行采样,同时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三)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立即向村(社区)报告,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四、温馨提示
(一)启动核酸检测时,请您在确定自身安全,按照村(社区)组织,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出示“渝康码”,分批分时段就近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请尽量携带智能手机,主动配合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测温、验码、信息登记工作,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采样点。
(二)采样期间,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插队、不抽烟、不交谈、不聚集,排队时不得随意更换采集通道,即采即走,避免交叉感染。
(三)采样完成后,请做好个人防护,按照指定路径离开采样点。对核酸检测给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超过48小时的人员,需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报备,经社区登记后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五)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从快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