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秀山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专家组研判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19日22时起,秀山县新增划定高风险区32个。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32个)
中和街道边贸市场C区、中和街道凤栖北路183号—189号、中和街道桂花街小区、中和街道武陵北路自建房小区、中和街道义州街自建房小区、中和街道螳螂小区、中和街道万人小区、中和街道裕康家园小区、中和街道香樟豪庭小区、中和街道华信凤屿小区、中和街道红梅巷上段(黄杨大道以东、朝阳路以南、凤栖北路以西、凤鸣路以北)、中和街道阳光大院西院、中和街道迎凤路1号—135号、中和街道麻土开发区兴盛巷166号、中和街道桂花苑小区2栋、中和街道留金国际一期、乌杨街道黄杨郡小区、乌杨街道豪生小区1栋、乌杨街道公租房小区9栋、乌杨街道学林佳苑4栋、乌杨街道河港社区刘家院组、乌杨街道长滩村杨家院组13号、清溪场街道芒洞街56号、清溪场街道东林社区大坟堡组、洪安镇九龙新街228号、洪安镇边城居委会洪渡路、洪安镇边城居委会岩庄组茶山、妙泉镇妙泉居委会中寨组35号、妙泉镇妙泉居委会老街组63号、妙泉镇刘家寨村河东组岩场、宋农镇龙凤社区上街组9号附1号、中平乡中平村甘溪组
二、管控措施
(一)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二)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四)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根据情况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此次调整后,秀山县共有高风险区106个。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秀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