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般情形下,婚前购买的房产为婚前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为共同房产。
2、但是实践中存在父母出资购房、一方婚前付首付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等多种情形,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