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为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
一、补贴条件:
80周岁(含)以上胶州市户籍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一)80岁至89岁(1942年1月1日-1933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月发放50元;
(二)90岁至99岁(1932年1月1日-1923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600元高龄补贴。
(已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
三、所需材料:
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两个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青岛农商银行的银行存折(卡),到所在的村(居)办理申请;
如果老人身体不便,可由子女代为办理。
四、办理地点:
居委会(村委会)
五、办理流程
(一)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两个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青岛农商银行的银行存折(卡),到所在的村(居)办理申请;如果老人身体不便,可由子女代为办理。
(二)村(居)工作人员审核后交给各镇(办),由各镇(办)填写《胶州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不含低保老人),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并签名和加盖镇(办)公章后,报给市民政局审批。
六、发放时间
市民政局审核后每季度及时进行发放。
七、所需费用
免费。
八、联系电话
8220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