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30天。
使用说明:
(一)《通行证》供进出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使用。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对于始发地、目的地固定的可多次往返使用,有效期不超过30天。
(二)持有效《通行证》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应遵守属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要求。
有关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指导本系统的《通行证》管理工作。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共同抓好物资运输通行疫情防控,确保疫情不通过货运物流渠道传播。
(二)各市、县要明确通行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解决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中出现的问题。
(三)各发证单位应收集符合不转码条件的司乘人员信息,推送到本级联防联控组大数据工作专班,由专班负责协调并按规定对从事重点物资运输的司乘人员健康码不赋予红、黄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