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已经全面实现了“省内无异地”,即省内就医无需备案。参保人员可在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仍需备案,具体如何操作,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需要备案的人群:
(一)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包括异地安置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外出务工的农民、外来就业创业的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主要指需要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的人员或因工作、旅游等原因需要在外地急诊就医的人员。
二、如何进行备案?
第一步 微信搜索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
新用户可以先使用手机号进行注册,然后即可进行个人网厅账号的登录
登录后,选择“跨省就医异地备案”
第二步 点击“跨省就医异地备案”进行实名认证。填写备案人姓名、身份证号,可选择“医保电子凭证”方式或“社保卡”方式进行认证。
(一)、“医保电子凭证”方式:点击“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按相应提示操作,可获得医保电子凭证密码。
(二)、“社保卡”方式:输入社保卡号及密码(密码为药店买药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点击“认证”。
认证成功后,自动返回“跨省就医异地备案”入口,点击“进入”,进行备案申请。
如是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则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则选择“跨省临时外出就医”
阅读“跨省就医异地备案事项须知”后, 备案类型选择“个人直接申请转诊转院”,选择“跨省就医地”和“申请时间” 。
注:申请时间必须早于住院时间。
第三步 点击“申请备案”,即申请成功。备案人持社保卡,到备案地区就医,费用结算时可实时报销。
三、我市现行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管理方式。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时,按就医地的报销范围(即三大目录)予以报销;参保地政策,是指异地就医的起付金、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均需要按照参保地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