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义务教育招生
(一)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 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2届毕业 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 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 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 招生计划
1. 中山市侨中英才学校
2.中山市恒美学校
(三)入学程序
1. 信息登记
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 登记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 月24 0 9时至6月1日24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 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 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 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 ),按时核验信 息。符合条件的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 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 (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2. 志愿填报。
(1)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 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除 “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 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 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 住宿等情况。
(2) 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 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 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 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 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并号填报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可同 时录取)。
3. 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 证、学籍等三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 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 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 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 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 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 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南区街道在6月3日前 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4. 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 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 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 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多个志愿都符 合录取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 取。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 时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 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 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的, 优先录取。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当地镇街教育部 门。
5. 入学注册。 ' 民办学校须于6月27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 人 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镇街安排入学。
6. 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 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4日9时至7月8日24时登 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民办学校 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 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本镇 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 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 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 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 做好补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