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退费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在5月16日—5月18日(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内办理;
办理时要携带考生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502室办理退费申请。
退费申请材料:
(一)考生退费申请表(点击下载),准考证;
(二)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三)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表,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申请材料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晰、非我市考生,不予受理;
(三)未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视为自愿放弃申请退费;
(四)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五)联系电话:029—8780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