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保定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

地方特产2022-05-25 21:10:50佚名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保定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保定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

  一、稳定公共部门招录规模,新增1320个公务员和选调生岗位;挖掘事业单位编制,新增教育、卫生、农业、文旅、体育等领域事业编制岗位6656个

  支持措施:

  定向选调生享受保定市《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选调生培养选拔的若干措施》规定的各项政策。

  定向选调生可申请燕赵英才卡(B卡),享受相应服务。

  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考核,不受岗位限制纳入事业编制。

  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不需笔试直接进入事业单位面试。

  县级及乡镇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聘用。

  艰苦边远地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本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可降低学历、开考比例,放宽专业限制,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支持驻保定17所高校增设科研助理等岗位1500个

  支持措施:

  鼓励驻保17所高校聘用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参与科研工作,薪酬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依规参加社会保险。

  鼓励驻保17所高校开发校内助管岗位,独立或协助完成具体业务工作,优先聘用家庭贫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新增“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社会工作者、社区幼儿园教师、养老机构服务岗位共3500个

  支持措施:

  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帮扶乡村振兴)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和每月不超过3400元的生活补贴。

  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公办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志愿留任的,纳入事业编制。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的,还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倾斜政策。

  四、新增临时公益性岗位1000个,重点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领域建设

  支持措施:

  外埠来保求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场渠道1个月以上未能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用人单位享受不超过2年、每人每月最高1900元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五、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新增岗位20000个

  支持措施:

  将机关事业单位、驻保高校、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规上工业企业、服务性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范围。

  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见习单位须为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鼓励有条件的见习单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食宿保障。

  高校毕业生来保就业见习,享受每人每月不超过1900元、最长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

  六、征集实习和实践岗位5000个,壮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农业类企业、合作社、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单位青年人才队伍

  支持措施:

  启动“扬帆计划”,组织高校在校生开展政务实习、企业实习、职场体验活动。

  实施“青苗计划”,从京津冀“双一流”大学选拔优秀在校生利用暑假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社会实践和跟岗实习。

  提供实习岗位的单位,实习活动结束后,继续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的,优先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七、创造10000个灵活就业岗位,支持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营销、在线学习服务、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直播电商、新媒体、移动出行、电子商务等新行业新业态健康发展

  支持措施: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新经济新业态灵活就业,享受不超过2年的缴纳社会保险费66%的社会保险补贴。

  八、提供重点产业岗位35000个。围绕我市“7+18+N”重点产业体系现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2000个,其中:汽车及零部件产业3000个,电力智造产业3000个,数据服务产业5000个,建筑业2000个,都市型农业3000个,商贸流通业3500个,其他产业链2000个,科技经纪人岗位200个,专业化招商岗位300个;全市年内可竣工投产的68个在建产业项目,新增用工岗位11000个;围绕全市在建的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项目,挖掘项目管理、规划设计、勘察、造价、监理等相关领域就业岗位2000个

  支持措施:

  在主城区提供1500套保障性住房,作为满足高校毕业生过渡性居住需求的人才公寓。

  支持各开发区、产业园区持续推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吸纳更多懂技术、懂转化、懂市场的科技经纪人参与园区建设;各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所属平台公司组建10人以上专业化招商队伍,开展市场化招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扣减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最长3年;其中,中小微企业还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和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提供岗位的企业“免申即享”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其中,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

  九、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年内新增40家培训机构,提供师资岗位1000个。全年培训80000人,其中,吸引16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帮助10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支持措施: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还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用人单位发放的技能岗位津贴。

  鼓励职业院校(含高、中职)和技工院校发挥优质培训资源开展技能培训,公办、企业办、行业办职业院校可直接认定为培训定点单位,开展高校毕业生政府补贴性培训。

  十、大力发展职业资格培训市场,开展各类职业资格培训43000人,帮助15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支持措施:

  教师资格培训20000人,帮助实现就业创业10000人;医护资格培训5000人,帮助实现就业创业3000人;会计资格培训8000人,帮助实现就业创业2000人。

  鼓励驻保高校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开展创新创业和职业资格培训。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相关培训机构,大力开展体育赛事、互联网营销、户外运动、会议展览等新型职业资格培训10000人,帮助实现灵活就业。

  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条件组织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专业培训。

  十一、支持创业,谋划建设“博士农场”20个,新增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00家、孵化实体1000个,累计带动就业岗位3000个

  支持措施:

  参与“博士农场”项目的,享受《关于建设“博士农场”实施方案》规定的扶持政策。

  入驻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享受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优秀项目和企业孵化期延长1年。

  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平台,要提供30%的场地供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使用。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创办小微企业,可分别享受不超过20万元、13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初次创业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每年3000元-5000元的租金补贴。

  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十二、进一步简化就业手续,创优就业环境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和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考虑到疫情影响,用人单位认同高校毕业生提供具备体检条件的本校校医院基本健康项目体检结果,有效期6个月,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重复体检。

  来保参加就业招聘、学术交流、创新创业的,可入住青年驿站,享受短期住宿、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城市融入等一站式公益性综合性服务。

  本措施涉及费用有专项经费保障的,按原渠道支出;其它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措施与原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未提及的,按原有政策办理。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英才,可通过在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和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专门窗口申请办理,登录网站https://rsj.baoding.gov.cn查询政策。热线电话:5918389、6788687、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各县(市、区)就业创业的,可在工作地设立的窗口申请办理。

  本措施试用期一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签: 高校毕业生  岗位  措施  不超过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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