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6月15日
根据西安教育局公布入学政策中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西安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四证”具体内容见附件),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市城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