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消息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单位经批准缓缴期间,能否提前恢复缴存?
答:可以随时恢复缴存,无需另行提交申请。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是否登记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某个月份或某几个月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在此期间的指定时间段不作逾期处理或办理征信异议申诉。申请通过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申请的时间段结束后,缴存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及时偿还当月和申请月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款金额,未能足额偿还的,将作逾期处理并报送征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