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由经办系统按要求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经过审核、公示后,直接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同时保留线下申请渠道。
返还标准:
提高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其中,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