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程度等级评定由省、设区的市级医学会负责。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确认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受种方应当在6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医学会提出申请,进行损害程度等级评定。对设区的市级医学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程度等级评定不服的,可在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出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程度等级评定结论后30日内申请省医学会再次评定。
凡申请医学会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如鉴定结论确认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受理鉴定的医学会同时对损害程度等级进行评定。
因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所需等级评定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受种方不承担相关费用。因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所需等级评定费用由相关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支付。
二、接种补偿流程
1、调查诊断专家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90日内完成调查诊断,形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在作出调查诊断结论后10日内,报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在5日内将调查诊断结论告知受种方并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送达受种方。
2、如因存在特殊情况,调查诊断专家组在90日内无法作出诊断结论的,需报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再延长60日。
3、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并提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所需的材料。对设区的市级医学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医学会申请再鉴定。申请鉴定的,补偿以鉴定结论为最终依据。
温馨提示:西安哪些疫苗接种可以申请补偿
免疫规划疫苗,也就是免费疫苗。新冠疫苗、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1剂次)、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甲肝疫苗、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乙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