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补贴发放办法。按照细则,符合条件的2015年1月1日后毕业的中山市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津贴。
在中山的企业工作,但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属于中山企业,可以申领吗?
答:与中山市外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视同在中山工作,不符合申领条件。
申领条件中提到:
提交申请时仍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曾在中山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中山市再回到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详细申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