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补贴发放办法。按照细则,符合条件的2015年1月1日后毕业的中山市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津贴。
申领落户津贴时,需准别哪些材料?
1、《中山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申请表》(网上填报);
2、申请时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在我市创业的,提供以申请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4、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未在中山参保(或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2个月)的,提供在中山连续12个月的个人薪金纳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