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1.表明属城乡困难家庭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下同),残疾高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残疾人认定证件复印件;
2.学籍证明。
求职创业补贴受理范围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的家庭)成员,残疾,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实施机关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