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商贷约提拨款时间
一、只办理商贷约提未办理对冲还款,商贷约提划款日为每月15日。
二、同时办理商贷约提与对冲还款,如当月25日前(含)已完成对冲还款的,在当月25日统一予以商贷约提划款;25日后至月末期间对冲还款的,则在对冲还款后的当天予以商贷约提划款。
三、商贷约提业务一项服务便民措施,受信息系统运行、银行资金结算以及法定节假日影响,可能无法确定约提划款日能够确保资金准时到账,请办理商贷约提职工充分预估资金到账滞延影响,避免商贷逾期。
划款规定
(一)商贷约提按月划款,划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以及与银行结算故障等则顺延。
(二)商贷约提资金默认统一转入贷款银行提供的主借款人还款银行卡账户,无主借款人还款账户的转入签约人本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三)每月合计划款金额不超过银行提供的当月计划还款金额(不含罚息、逾期未还本息以及提前结清本息等)。一笔商贷约提有多名签约职工的按签约时间顺序依次划款,依序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划款至主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的还款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保留10元余额。
(四)因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导致无法划款或不足额划款的,此后不再补转。
(五)因职工账户异常导致划款入账失败的,可在次月合计补转,但次月余额不足无法足额划转的,不再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