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基本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受理地镇(街道)提交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申请临时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二)受理
镇(街道)对申请家庭发起经济状况核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三)审核
镇(街道)对受理的申请家庭展开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审核、公示等办理环节;
(四)确认
镇(街道)做出确认决定。
注意:
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急难型临时救助,镇(街)、区(市)民政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各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理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