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申请材料
(一) 临时救助书面申请;
(二)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申报表(书面声明家庭人口、家庭关系、收入和财产状况);
(三)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申请人户口住址栏、索引及个人户口单页);
(四)因病申请临时救助的需提供:大病门诊证、病历、医疗费用发票和结算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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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范围)
1、持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下同);
2、申请救助之月起前一年度,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转移人员家庭;
3、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4、区(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