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必须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并满足以下3条件之一的:
1、在京有稳定就业
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京有稳定住所
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京连续就读
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若不满足条件,需办理居住登记卡。
《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均具有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服务功能,可以乘坐公交地铁,还可以小额消费。《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即来京人员在京暂住的凭证,是申领《北京是居住证》的基础。《北京工作登记卡》将为来京人员保障诸多权利、服务和便利。其中包括:
1、三项权利:
①劳动就业
②参加社会保险
③缴存、提供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2、六项服务:
①义务教育
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⑤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⑥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
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③机动车登记
④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⑤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⑦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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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办理北京居住证之前必须先申领居住登记卡,只有登记卡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办理居住证;
(2)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请尽快办理卡换证;
(3)居住证有效期满11个月且不超过13个月的,应及时办理签注业务,超过13个月需办理补签注业务,超过18个月需要重新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