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当年企业参保缴费基数,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按实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各险种参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单位缴纳部分之和的120%。如有各项社会保险基数、费率调整的按照对应新基数、费率计算。
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下所有创业实体的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36个月)。
申请材料:
1.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
2.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两类外地户籍创业人员提供居住证;
6.《苏州市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7.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