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兴办的就业服务机构,举办招聘活动对象为高校毕业生的,给予高校储备人才招聘补贴,其中在本市招聘按每个单位100元/半天标准补贴;对组织赴无锡市外招聘的团组,按不超过800元/展位的标准补贴。
申报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举办招聘活动对象为高校毕业生的,由政府兴办的高新区(新吴区)就业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由区人社部门确认的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计划/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举办无锡市内招聘需提交:
(3)含横幅等明确标识的招聘活动现场照片;
(4)区内招聘单位《招聘简章》或招聘信息汇总材料;
(5)参与招聘活动的区内用人单位进场签到表;
(6)每场招聘活动成效报告原件扫描件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举办无锡市外招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补充;
(7)组团方案(赴外招聘)、场地使用依据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8)学校网站、公告栏等发布的校招活动报道材料招聘/原件扫描件;
(9)对外公布的校园招聘活动邀请函原件扫描件和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