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石镇公安机关武装巡逻、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有志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良好,有高度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辅助警务人员和机动队员多名。
招聘条件:
辅助警务人员:
1、政治思想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2、户籍不限,只限男性;
3、年龄18-35周岁,高中(含)以上学历,赤足身高1.65米以上,相貌端正,视力在1.0或以上;
4、无违法犯罪记录。
机动队员:
1、政治思想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2、户籍不限、只限男性;
3、年龄18-28周岁,退伍军人优先,高中(含)以上学历,赤足身高1.75米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1.72米),相貌端正,无生理缺陷及特征,视力在1.0或以上;
4、无违法犯罪记录。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
2、报名地点:企石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证明以及近期本人免冠大一寸蓝色彩照2张。
薪资待遇:
1、应聘通过后由单位统一发放服装和个人装备。
2、人员相关经费列入财政保障:
辅警队员工资待遇年薪约7.7万元,含“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一金”(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保险;
机动队员工资待遇年薪约9.9万元,含“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一金”(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保险。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面试→政审→体检、体能测试”的顺序进行,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并参加岗前培训。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769-86768833
本公告由企石公安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