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待遇零星报销
一、职工生育住院费用报销
1.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3.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医院需出具证明);
4.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
5.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个人承诺书(写清异地就医或本地就医未挂账结算情况);
6.使用(陕西省外)电子发票报销费用的,需提供电子发票零星报销个人承诺书;
7.分娩记录(仅生育住院提供),出院小结(仅流产住院提供)。
二、计划生育费用报销
1.身份证(复印件);
2.门诊发票(原件);
3.门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4.门诊病历;
5.西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门诊结算单(计划生育门诊费用在定点医院已进行部分费用挂账的需提供);
6.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个人承诺书(写清异地就医或本地就医未挂账结算情况);
7.使用(陕西省外)电子发票报销费用的,需提供电子发票零星报销个人承诺书。
三、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生育住院费用已挂账结算)
1.身份证(复印件);
2.病案首页(医院盖章);
3.分娩记录;
4.西安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
(注:女职工2020年8月1日后生育的,不需再单独提供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的申请材料,直接随生育住院医疗费审核后支付。)
四、生育津贴(生育住院费用已挂账结算,仅单独申请生育津贴)
1.身份证(复印件);
2.病历资料:分娩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分娩记录,住院流产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记录),门诊流产提供门诊病历,以上病历资料均需医院盖章。
陕西省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生育待遇零星报销采用一单式报销模式:
生育报销:生育住院+生育津贴(仅提交1份材料);流产报销:流产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仅提交1份材料)。
五、详细附件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