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选房规则
预登记结束后,以月为单位,按照优先保障原则,对完成预登记的家庭进行分类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
即2019年1月1人户的排号次序为1月1人户优先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1月1人户常规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2019年2月1人户的排号次序为1人户优先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1人户常规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依次类推。
2019年7月2人户的排号次序为7月2人户优先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7月2人户常规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2019年8月2人户的排号次序为8月2人户优先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8月2人户常规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依次类推。
届时视房源筹集情况按选房顺序号安排选房。房源数少于预登记家庭数的,将分期安排选房。
注意事项
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选房或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