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与父母投靠办理天津户口迁移流程、材料一览
申办流程:
子女与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办理户口迁移投靠,落户地房主需为迁移人的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迁移人、房主(户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迁移人及房主(户主)《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能够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证实的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1.房主、户主因故无法到场办理的,应当由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核实后凭民警调查报告及相应材料办理;
2.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投靠无抚养权一方,需父母双方同时到场签署同意落户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