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购房消费券领取条件
从2022年6月2日起到6月30日止,凡在中山市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或14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住房的购房人,每套可获3万元消费券;购买除上述住房以外其他住房的,每套可获1.5万元消费券,消费券适用于我市建材、家具、家装、家电、家饰、家纺、家庭用品等行业(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领取消费券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 6月2日起至6月30日期间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日期以交付定金时间为准(交付定金日期以银行划账时间为准)。
(二)购房人需在办理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后,开发商负责收集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资料向市住建局申请,申请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定金收据及银行流水复印件,
3、网签合同复印件,
4、缴纳契税发票复印件,
以上资料由购房人签名并确认“与原件相符”,如果属于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还需提供本市《住房证明》。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后向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发放消费券。
(三)购房人如在网签后注销网签备案,应在注销合同前等额退回已使用的消费券,如消费券已使用,应退回等额现金,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