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范围
在昆山市注册登记的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Ⅲ)及以下的柴油车。
享受提前淘汰补助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车辆在昆山市注册登记的;
2.车辆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
3.车辆提前报废时间满1年(含)以上的;
提前报废时间的计算方式为:
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减去车辆实际使用年限。(车辆实际使用年限的起算日期为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辆报废拆解日期。车辆报废拆解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
4.车辆发生转移登记的,以2021年1月1日前的登记地为准。
补助标准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报废的,按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按照补助标准的80%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