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居民医保参保方式(材料+地点)

地方特产2022-09-13 18:49:12智慧百科

惠州居民医保参保方式(材料+地点)

  居民医保费缴纳:

  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到户籍登记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管理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如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不再设立社保所,由机构改革后负责医疗保障的机构负责)办理参保手续;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原则上应同时参保(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除外)。

  1.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时,应向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村民委员会为本辖区内居民办理参保时,应由家庭填写《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可由村民委员会代收医保费。村民委员会应汇总《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报送所在地社保所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时,应由其认定部门组织参保;县级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应按时将所认定的困难群众人员名册提供给同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 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组织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统一填写《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同时提供参保大中专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以下统称学生医保年度)。大中专学生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居民医保,其中已随家庭参加本市或市外居民医保的学生,可不随学校组织参保

  5. 在惠异地务工人员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子女身份证件,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填写《惠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为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学龄前子女办理参保手续;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也可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到学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可按此方式办理参保手续。

  6.困难企业应到当地税务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暂停手续,当企业恢复生产或被转让、兼并后,原企业或承继企业应继续为其职工办理职工医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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