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情形
(1)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保障
(2)6周岁以下儿童关爱保障
(3)特定疾病患者保障
(4)罕见病患者医疗保障(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或自行到市外定点/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以及办理异地就医后未到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住院、特定门诊、门诊费用)。
大概流程
符合报销条件的,前往提交资料进行报销
不可赔付情形之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医保政策外):
2.1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或自行到市外定点/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以及办理异地就医后未到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纳入报销费用。
2.2无确诊病理报告或非住院治疗使用的PET-CT检查项目(含显影剂)的费用。
2.3年度内超过PET-CT检查项目限定次数(年度内仅可报销一次)的费用。
2.4超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5超白蛋白限制用药范围;
2.6《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包括治疗色斑、脱痣、激光美容扁平疣、除皱、美容按摩、美体、美容洁牙、美容镶牙、牙裂不齐矫正、色斑牙治疗,治疗口吃、腋臭、多毛症等的费用,不包括因疾病或外伤引起的组织器官缺失的替代性假体植入;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包括各种体检和跟踪随访等费用;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包括健康咨询、婚育咨询、心理咨询;精神病人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验伤及其他医学鉴定的费用。
(二)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外置活动的功能补偿性器具;
2)各种自用的检查和治疗器械。包括各种人体生理功能检测仪器、牵引带、药枕、药垫、药泵、热敷袋、频谱照射治疗仪等。
(三)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
2)近视眼矫形术;
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和心理疗法(精神病除外)、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等辅助性治疗项目。包括气功费、自动按摩床治疗费、体操费等。
(四)其它项目类。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及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