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医疗保险业务做出了调整,生育备案登记办理指南如下:
(一)办理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确诊怀孕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的惠州市参保人。
(二)申请材料:女方社保卡原件、《惠州市办理生育备案登记承诺书》(为方便医院快捷办理,请同时携带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参保人持申请材料到医院前台进行备案,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可办理生育备案的医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医医院、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惠州市小金口人民医院、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博罗县人民医院、博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惠阳区中医院、惠阳三和医院、惠东县人民医院、惠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
(六)产检选点:参保人生育备案后的首次产前检查选点可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选定医院后首次办理变更的可在新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