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加居民医保不计算累计缴费年限。以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每年12月31日前,分别向户籍、居住地、学校所在地或异地务工人员参保所在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并向征收服务机构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全年的医疗保险费(具体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新年度中途原则上不退费,并享受缴费对应年度的待遇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定额缴费机制,在提高江门市居民医保待遇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并与财政补助调整幅度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