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问题,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在惠州购买社保需满足相应条件,
具体如下:
(一)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到户口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登记缴纳社保费。
(二)在我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我市购买社保,具体条件如下:
1、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
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信息来源:惠州市社保基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