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汕头市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评审认定程序
1.推荐申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县)属企业单位,向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报并择优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市属企业单位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2.材料审核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报材料,择优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考察评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审,择优确定拟认定对象。
4.社会公示
拟认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5.评审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认定为市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的,由市人社局行文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