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一)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失业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相关问答
问:什么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答:1、如果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了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未参保的,可以继续申领失业补助金。
举个例子,小李在2020年1月被解除劳动合同,2020年2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8个月。如果2020年10月仍未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有依法缴纳失业保险,并在2020年3月至12月办理减员手续,处于停保状态,也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