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标准
当前汕头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95元。
发放时间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自2020年11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的失业保险金(遇节假日顺延)。调整过渡期间11月份未领到的失业保险金将于12月10日前拨付到位。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